31 Oct 2006 Halloween Q & 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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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 : 基督徒可否參加萬聖節活動?
撰寫 : 梁永善牧師
內容 :
十月底便是「萬聖節」市面上已不少有關這節日的玩具販賣。早一、兩年這些玩具多集中在「玩具反斗城」,但今天已在普通的超級市場(或稱超級城)可買到。這反映著這節日已越來越受人注意,普及化。連下週六晚放電影之社區中心也有這類活動,作為基督徒 -特別年青的基督徒若有人邀請出席Party或一起去玩,或小孩子鬧著要玩這些玩意,但因這節日可稱為「西方的鬼節」應怎樣面對呢!
讓我們先了解這節日的來源:- 每年十月三十一日的前夕是塞爾特族人(即目前的蘇格蘭人、愛爾蘭人等)的年度豐收祭典,象徵著一年的結束,以及新一年的開始!每年的這一天是塞爾特族人表達他們對太陽神的敬意。因為太陽神讓他們的穀物豐收,以應付即將到來的冬天!可是在這一個夜晚也是他們認為惡靈力量最強大的一天,因此塞爾特族的祭司思會主持祭典,安撫掌管死亡的神!後來,羅馬人用果仁和蘋果來慶祝的豐收節與凱爾特人的10月31日溶合了。
在中世紀,人們穿上動物造型的服飾、戴上可怕的面具是想在萬聖節前夜驅趕黑夜中的鬼怪。儘管後來基督教代替了凱爾特和羅馬的宗教活動,早期的習俗還是保留下來了。現在,孩子們帶著開玩笑的心理穿戴上各種服飾和面具參加萬聖節舞會。 美國和加拿大的孩子們在這天穿戴上古怪的服飾去按鄰居家的門鈴,並按傳統發出‘是款待我還是要我耍花招’的威脅。鄰居們不管是否被嚇著,總是準備了一些糖果、蘋果等點心,孩子們則一一收入自己的袋內。
但事實有多少玩樂的人了解這節日的背境呢!有多少人真的相信那天鬼怪的力量是最強呢!若真的,人又怎敢隨便出外玩,很多時人只是借題發揮 -乘機推銷一些產品,促使人消費(預計甚至一些色情場所也會趁此機會弄一些甚麼萬聖節之夜吸引人)可惜我們卻往往成為這些推銷下的「貢獻者」。其實在這一天玩玩,個人而言是沒有太大問題(當然還有另一些觀點,請切記要看下去)。正如剛過去的中秋節有多少人會想到有關此節日的一些「神話故事」:后羿射日、嫦娥奔月,但人不是一樣送月餅、出來賞月嗎!(少年時代這是我出外玩的藉口呢!)新年 -要被燃點爆竹用紅色的東西是趕走「獸」這怪物。而初一是祭鬼的日子,但我們又有多少人理會這些,豈不一樣講一些吉利如意的說話嗎!同樣地此時萬聖節已如中秋節、新年般給人一些玩樂的機會了。故此藉此節日玩玩是無妨的。 然而,作為一個成熟的基督徒,我們便應引用保羅的教導 - 「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處;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造就人。」若我參予這些派對會引起人質疑基督徒為何也如此,那麼我便會甘心放棄,事實是否只有這一天才可聚首、玩樂呢!平日又如何,可否改在平日玩玩、交往呢!(當然氣氛會稍減)。再者,我們更應關注這些派對的性質會否較易使我們放縱自己、失落,若然,我寧願拒絕。 事實有不少的事情不是律法規定般可行或不行,但真正的金科主律乃是我們這事會引來甚麼效果。若榮神益人,不論怎樣辛苦,我仍樂於承擔。反之,則不再講論其麼個人權利、為主放棄。最後若你被邀請出席時,請先禱告,看看聖靈可有甚麼指示,深信你坦誠向神詢問定有滿意答案呢!
註:1 這篇文章只是牧者個人觀點,並不表示等同教會立場。2 請勿斷章取義,簡單的說:‘牧師贊成我們參加萬聖節Party’拜託!拜託!
主題 : 鬼魂是什麼?
撰寫 : 郭鳴琴
內容 :
撒但並不是人死後的鬼魂,牠比人類始祖亞當更早被造,是「墮落」的天使,與牠一起墜落的還有三分之一的天使,這些天使成為鬼王撒但的爪牙,如新約聖經中的污鬼(可五:3)、惡鬼(太八:28)、巫鬼(徒十:16)、邪靈(提前四:1)等,主要工作乃藉著迷惑人心,使人看不見真神,以搶奪人的靈魂。換句話說,基督教的鬼世界成員是犯罪的天使,撒但則是眾鬼的統帥。
聖經也表明鬼王撒但完全受制在耶穌的權柄下,特別是馬可福音的四段趕鬼經文(一:23-28;五:1-20;七:24-30;九:14-20),啟示錄二十章也詳盡地指出魔鬼們的結局,並指出信徒們若仰賴主耶穌的寶血與真道,就可戰勝惡魔(啟十二:11),獲致最終勝利。
主題 : 萬聖節前夕(Halloween)
撰寫 : 短宣中心
內容 :
很多人誤將萬聖節 (All Saint's Day) 視為萬聖節前夕 (Halloween) 。萬聖節前夕的出現,可追溯至古英格蘭和愛爾蘭地區,當時塞爾特人在這日慶祝夏末節 (Sambain),這是他們四大節日之一,翌日就是他們的新年和冬天的開始,他們相信亡魂在該晚歸來,而女巫、醜妖怪、黑貓和鬼都會在外面遊蕩,捉弄人類及附於人類身上。故此塞爾特人在該晚點起燈火,為了嚇走和引導它們回歸,並且為它們預備美味的食物和糖果讓其享用,使它們不傷害人類和其財產;另外塞爾特人把自己化裝成為鬼怪,避免它們騷擾。另外,這晚也是占卜婚姻、運勢、健康和死亡的最佳時刻。
而萬聖節則始於四世紀安提阿教會,原是紀念已逝有名和無名的信徒,後來天主教則紀念聖人並向他們禱告祈求(這與聖經真理不符)。其後天主教教宗格列高利四世 (Pope Gregory IV) 於835年定十一月一日為萬聖節,藉此以天主教的禮儀代替上述異教的慶祝,並於十月三十一日晚舉行彌撒。中世紀的英格蘭稱此日為All Hallows,其前夕即十月三十一日則稱為萬聖節前夕 (Halloween)。
至十九世紀晚期,很多愛爾蘭人移居美國,使萬聖節前夕的習俗在美國流行起來了。現在這習俗已世俗化了,結果由過去的宗教儀式演變成商人做生意的好時機,並且發展至世界各地,皆有舉行萬聖節前夕活動,這日成為新一代吃喝狂歡的日子。就香港來看,近數年的情況,就可見一斑了!
基督教的看法
1. 基督徒應否參與萬聖節前夕的活動?基督徒有不同的意見,有認為這只是文化的一部分,亦有強烈反對參與;但從萬聖節前夕的習俗如小孩子逐家逐戶拍門要糖 (trick or treat)、點南瓜燈 (有驅散鬼魂之用)、扮鬼等,其源起和意識仍與鬼魂和超自然力量有關,故從聖經立場來看,聖經強烈表示「不可偏向那些交鬼的和行巫術的,不可求問他們,以致被他們玷污。」(利未記十九章31節)另一方面,這些習俗亦反映人類對鬼魂的懼怕,但耶穌卻明言:「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,不要怕他們,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,正要怕他。」(馬太福音十章28節),所以基督徒不應參與有關活動。
2. 今天,萬聖節前夕的活動雖只是商業性的活動,但商人只著重商機,不甚理會萬聖節前夕的意義,把靈體的可怕形像變成娛樂的形像,甚至把交鬼的意識隨著廣告宣傳出去,潛而默化地荼毒人的心靈,讓人忽視靈界的危險,結果中了魔鬼的詭計。更糟的就是很多幼稚園、中小學(甚至有基督教團體所辦的),把萬聖節前夕的一週定為萬聖節前夕週,只教導學生有關萬聖節前夕的意義和歷史,但卻掩蔽裡面的邪惡,誤導了學生的思想。所以基督徒在這世代裡,如保羅所言,我們應靠主作剛強的人,穿著全副軍裝抵擋魔鬼各樣的詭計(以弗所書六章10-11節)。
3. 面對潮流文化與聖經真理或基本原則有明顯違背時,教會不單採取消極不參與的態度,更應在教導上直接指出其錯誤,教導基督徒成為明亮的燈台。身為基督徒教育工作者及家長,更應以真理教導下一代,勿讓他們慶祝西方鬼節,給魔鬼有作工的機會。